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人:数学示范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5   动态浏览次数:81

为加强数学应用与信息处理综合训练中心仪器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等有关规定的精神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1、教学仪器设备包括:固定资产设备、低值设备、耐用器材,中心所有仪器设备和器材,在学校主管部门和中心主任领导下,由中心主任指定一名副主任负责统一管理(包括:建立文件档案、计算机数据库、仪器卡片、订购审批、检查验收等工作),并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统一调配。

        2、 仪器分布及管理。除公用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安放在仪器室外,其余仪器设备及器材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安放在中心下属各实验室。仪器室和各大型仪器设备由中心主任指派专人兼管。各实验室的仪器由实验室负责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和计算机管理数据库。

        3、教学仪器设备由中心各实验室每个学期所需的仪器设备器材,必须先有预算,经中心领导审批后,按规格型号和数量报学校教务处、国资处采购或上报招标。

        4、 各实验室均要配备管理专用计算机建立管理数据库,各仪器配件均由仪器设备所管理的人员统一管理,实行计算机管理,各种设备配有的技术图纸资料(使用说明书、电路图、维修手册),一般随设备由专人管理,列入移交。必要时,可复印一份由中心办公室保管。

        5、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采购,事前应多方收集有关信息,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论证,写出可行性报告,报学校教务处、国资处和学校领导审批,以避免由于选型不当和盲目采购而造成的浪费。

        6、中心仪器管理数据库应建立总仪器信息和各实验室信息;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计算机数据库应落实到存放位置、使用状况,仪器设备负责人对每种仪器设备制定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中心负责汇编成册,供学生使用。

        7、购买、自制或接受赠送的设备器材,应及时办理验收、记帐、入库、报销等手续。凡属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还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鉴定验收。除自制的设备外,在未办理上述手续前,不得私自开箱使用。

        8、 维护使用

        ①仪器设备一律面向实验教学,并实行对外开放。实验教学用仪器设备、器材均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对仪器、器材等编号,学生也对应分组编号(每台仪器、器材均要落实到每个学生)。

        ②使用时必须经主管仪器、器材的负责人同意,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各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验教学使用。

        ③使用仪器设备前,仪器负责人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操作技术培训,经考察合格者,才可直接操作使用专项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如损坏仪器设备必须及时上报中心主管人员,并查清原因,做好事故记录,并提出处理建议,上报实验中心主任审批。

        ④全部仪器设备都要由仪器主管人员负责编写出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维修和使用管理制度,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资料完整无缺,并作为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心建档妥善保管。

        ⑤仪器设备损坏,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及时登记及时维修,要求自己能解决的故障当天解决;不能当天解决的及时向中心主任书面汇报,等侯主任指示。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不许擅自拆封修理;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的要请专业人员修理。

        ⑥对于从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互相协作,服从中心主任的统一调动。实验中心的仪器、器材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可由实验中心主任临时调配。

        9、实验中心所属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器材,均要建档上机实行信息化管理,要求做到帐、卡、物一致。

        10、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后,按黄冈师范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

        11、自制的设备经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后,应及时核准造价,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对剩余材料和元器件,应列出清单报办公室等候处理,不得截留挪用。有关的技术图纸资料,应交一份给中心办公室存档。

        12、中心所属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年终由中心主任根据对仪器设备、器材管理好坏,写出考核意见,存入本人档案,做为评定职称或晋级的重要内容之一。

        13、认真落实设备器材谁管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按级负责,中心所有人员都应认真执行《中心安全工作细则》,实验课教师在实验期间对实验设备的安全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热、防尘等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各部门要经常检查设备器材的管理情况,中心每学期组织一次检查评比,作为对人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14、各部门经批准采购的急用器材和工具,可直接到中心办公室办理验收,报销和领用手续,但要坚持做好记帐工作。

        15、教学仪器设备实行学校和中心的两级管理。中心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要按照学校国资处的规定,分别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帐卡,及时认真记帐建卡。各部门领用的设备器材也要有专人记帐建卡,平时要有重点的查对,每学期末要全面清查。办公室每年年底要对全中心的设备器材进行清查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凡属个人专用的仪器、工具、材料和技术资料,由本人妥善保管,工作岗位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如有丢失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由本人赔偿。

        17、各部门所管的设备、仪器需作跨科室调整更动时,须经中心领导批准,并到中心办公室办理更动手续。

        18、所有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各部门人员不得自作主张,特殊情况须经中心或学校领导批准,如有损坏,借方要负责修复或赔偿。

        19、凡属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和仪器,必须按规定分别建立技术档案,对使用和维修情况及时认真进行登记,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允许上机操作。未经培训合格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自行动用。

        20、实验中出现设备故障实验教师应及时填写报修单,设备管理人员应例行日常的仪表设备检查,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无特殊原因应在15日内修复。无法修复时经国资处批准及时送外维修。设备的完好率应保持在98%以上。

        21、对多余积压和报废的设备器材,于每年年底统一进行处理。先由各部门填表上报,经中心组织的鉴定小组确认后,再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学校的有关部门批准。所有上缴处理的多余积压和报废的设备器材,必须保持完整,配件齐全,不得擅自拆留其中零配件。

        22、所有专用家具和办公家具,均要建好一般设备帐目,并落实到专人管理,如将家具调出或调入本室,应及时登记和注销。

        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抵触,按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黄冈师范学院数学应用与信息处理综合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