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实验课程教学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1、中心各实验教师的实验考核内容以其相应的职责为依据。主要考察
(1)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方面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情况;
(2)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感和对实验教学的勤奋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3)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实验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二、考核程序
个人总结-述职 -民主测评 -主管领导测评 -统计测评结果 -审定考核等次 -反馈考核意见。
三、考核标准
1、优秀(90分以上):能出色完成相应岗位责任,并能较好完成中心其他任务。
2、合格(70分以上):没有出现任何教学责任事故,能较好的完成相应岗位职责。
3、基本合格(60分以上):没有出现任何教学责任事故,基本完成相应岗位职责。
4、不合格(60分以下):出现重大实验教学责任事故,或不能胜任相应岗位职责。
四、考核方法
1、个人总结:按考核内容要求,以相应岗职责为依据,以书面形式进行。
2、述职:主要介绍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被考核人在分管工作中个人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下一步的打算及措施。
3、主管领导测评。
4、考核结果的汇总确定,中心主任向被考核对象反馈考核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
五、对任课教师的考核办法(100分)
⑴实验教学管理流程(50分)
①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应注明实验教学学时,要逐步建立起相对独立的实验课程体系,制定独立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并对其单独进行考核,单独计算学分。
②各院(系)应按照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学期实验教学开课计划,并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科审定。
③教务处实验教学科根据《黄冈师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汇编》对院系报送的实验教学开课计划进行审定,并负责向各院系实验室下达实验教学任务,督促各实验室配合教师,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④实验室应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按照相关专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开出相应的实验课程,实验室要创造条件增开选修实验,并逐步做到对学生全天开放实验室。
⑤实验课程应落实到具体的实验项目,并注意加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的有机配合,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应组织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法研究,优选实验项目,不断改革实验教学的内容、类型与方法,使学生得到有计划、有系统的培养和训练。
⑥实验教学项目要保持相对稳定,实验项目的增减与变更,应由各院系经过慎重讨论,提出变更报告,报教务处审定。
⑦教师每做完一个实验,按“优、良、中、差 ”到实验室填写实验效果自我评价,实验员签名认可。
⑵实验教学(总 50 分,每项得 5 分 )
①实验课前,实验教学人员必须充分备课。对于本学年首次开的实验,实验教学人员应试做,对于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学人员,应通过试讲。授课计划详细、合理,准备充分,做到熟练操作。
②教学目的明确、切合课题、实验设计合理。
③在指导实验的过程中,教师应努力培养学生对实验的兴趣,严格训练学生的基本技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注重科学素质、创造性思维和能力的培养。
④实验教学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对学生态度要和蔼,帮助要耐心。实验指导人员在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爱护公共财物等方面,应以模范行为影响学生,做到为人师表。
⑤实验教案齐全、规范,重点突出。操作规范、讲解准确适度。
⑥认真按要求规范填写实验卡片和岗位日志。
⑦实验教学大纲及执行情况较好。
⑧实验结束后,清理及时、摆放合理,实验无仪器损坏 ,节约使用耗材。
⑨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根据学生的实验态度、动手能力、实验报告及爱护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情况评定成绩,每次实验成绩作为一次平时成绩,对于不合要求的实验报告经指出错误后应退回学生重做。实验报告成绩记载准确、规范。
⑩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教研活动中,能撰写实验教学论文。
六、对实验员(含兼职)的考核办法(100分)
⑴实验保管室及物质管理 (60 分,每项 5 分 )
①及时验收配发和新购置的仪器、耗材,填写实验仪器、耗材验收单,将验收单装订成册。
②建立教学仪器总帐、明细帐。
③仪器、耗材按类别顺序存放入柜,柜内摆放做到科学、安全、方便、美观。
④柜子有编号,有分类牌、柜头标签、定位标签。
⑤室内整齐有序、清洁明亮。
⑥应备的安全设施齐备有效,无安全隐患。
⑦经常保养和维修仪器设备,填写保养维修记载表。
⑧对实验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要填写报损报废申请表、正常消耗登记表,并装订成册。损坏但能修复的要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报实验教学科处理,并及时下帐,做到帐物相符。
⑨能自制教具,积极寻找替代品解决仪器的不足 ,尽量开齐实验。实验室各种管理表册齐全,填写认真真实,装订成册,存放整齐。
⑩每学期进行一次实验室仪器、耗材清点,清点结果在明细帐上进行登记,并在柜头标签上反映。对照配备标准,每学期填写一次仪器、耗材申购计划表,交实验教学科提意见后留存实验室。
⑵实验教学(40 分,每项 5 分)
①为教务处核定教师的能做实验数提供参考意见,意见准确。
②根据实验通知单,为教师做好仪器准备,协调安排好实验室。
③按实验教学计划表,督促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准确真实地统计教师实验开出率。
④专职实验员在教师的协助下,上好学生分组实验课。
⑤实验员对教师的演示实验要随堂听课,对实验设计、操作、讲解、实验教学目的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专职实验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0 节,听课笔记存实验室备查。
⑥建立学生实验操作考核题库,配合教师组织完成考核工作。
⑦每学期撰写实验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⑧能开放实验室,能指导有实验制作特长学生的制作活动。
七、本考核细则解释权在数学应用与信息处理综合训练中心。
黄冈师范学院数学应用与信息处理综合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