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实验耗材管理制度
发布人:数学示范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5   动态浏览次数:580

为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实验教学耗材的管理及合理使用,保证教学、防止浪费,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实验教学耗材管理规定。

        1、 实验教学耗材的供应管理,应实行统一管理、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物品的使用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2、 各实验室的物品管理,应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对物品的计划、购置、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

        3、 本《制度》适用于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日常教学和管理中所需要的耗材。

        4、 本《制度》所称的实验耗材是指实验实训教学及实验室日常管理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及物资。

        5、 根据其使用特点的差异,分为低值易耗品、低值耐用品和玻璃器材。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重复使用的(也称一次性耗材)物品和物资;低值耐用品是指可以周转使用或重复使用的物品和物资。

        6、 每学期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后,各教学实验室要根据教学大纲中各门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填报下学期将开设的各实验项目所需要耗材用量计划,经实验室实验教师签字后送至中心主任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实验科。

        7、中心在制订计划时应根据教学实验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如实、认真填写申请表内容,根据要求说明用途,并明确产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厂家或品牌。对因内容填写不实、不全而造成耗材项目难以实施,并因此造成教学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依据《黄冈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8、 计划一旦被批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申报实验耗材计划,至少在该实验项目开课前15天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报中心主任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追加耗材计划。

        9、 实验耗材实施计划由教务处实验科统一采购,国资处将按低值易耗品、低值耐用品等分类制作标书。并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

        10、 采购耗材要保证质量,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实验室有权拒收,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在每学期教学实验耗材采购结束后,中心办公室将把各教学实验室购买的教学耗材计划和采购结果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11、各实验室在接到领取材料通知后应及时办理领用手续,各实验室在验收时要逐项核对,当面点清,并按要求填写三联领料单。采购的耗材若有差错,实验室有权拒收。

        12、各实验室对各种耗材要按照类别和各自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要注意防水、防火、防盗,尤其对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单独存放和保管。

        13、三联领料单一联由领用实验室保管,实验室进、出材料必须实行分类保管记账、做到帐目清楚,帐材相符。一联由中心办公室保管,便于实验耗材使用情况掌握和计划审核。

        14、实验室库存的耗材要经常清点检查,每学期末对库存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并在每学年春季学期末将盘点结果电子表上报中心办公室。

        15、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财物丢失,必须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根据核查结果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6、教学实验耗材由教学专项经费购买,应定向使用于教学实验。每学期结束,中心办公室将对各教学实验室教学实验耗材成本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与上一年度成本进行对比分析。

        17、每年度将对实验室的耗材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其结果与实验室完成工作量挂钩。


黄冈师范学院数学应用与信息处理综合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