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开放管理制度
发布人:数学示范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5   动态浏览次数:82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监督管理办法》和《黄冈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实验教学、科研、毕业论文(设计)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的做好实验中心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有益于学生操作技能的提高,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科学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2、实验中心要力求对我院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资源的效益。同时中心应该通过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高中心自身与社会接轨的能力,进一步做好实验教学工作;

        3、实验中心开放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开放管理。分管副主任负责开放人员的值班安排(包括值班教师、实验室技术人员和学生值班)。值班教师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提前10分到岗;

        4、值班教师负责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开放实验室的仪器准备、安全卫生管理和实验记录。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开放实验室的巡视、对实验学生进行引导,对开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要负责向中心主任报告;

        5、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应包括:本科生课内实验、设计性实验和开放性实验、学科竞赛、选拔、培训、等级考试模拟、教学基本技能(如课件制作)训练、数学建模工具软件(如Mathematica等)使用、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毕业论文(设计)等。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解决实际问题;

        6、实验中心对全校师生免费开放,学校其他各部门或校外单位使用实验室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每学期开学初,应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计划内容等向学生公布;

        7、在实验室开放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8、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9、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按规定应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的绝对安全,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0、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认真操作,及时记录,设备使用后及时整理,保持仪器内外的清洁;仪器出现问题立刻报告,交由实验室技术人员处理;不可擅自将仪器借出或搬到其它实验室,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

        11、学生在需要使用实验室做毕业论文和设计前,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申请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12、指导教师应该积极指导学生的实验项目,做好各项记载,实验室应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

        13、本实验室开放制度若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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