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人:数学示范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5   动态浏览次数:66

1、为了加强学校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此制定本办法。

        2、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范围:

                凡单价在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国家科委统管的23种)。

                单台单价不足五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的。整套价值为五万元以上的。

                单价不足五万元,但属于国家科委统管的23种仪器设备。

        3、贵重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有计划。购置前必须有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谁报告。论证内容为: 工作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工作量;各类工作人员的配备及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安装使用环境及设施条件;主机、另配件、附件和运行经费的可靠来源;选型论证;投资效益预测风险

        4、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审批程序一般由中心主任将有技术负责人签字的可行性报告送交实验教学管理科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5、由中心派出技术员组协助设备购买。

        6、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

        (1)中心负责人召集有关技术人员协同实验教学管理科、设备科共同验收。合格后,做好安装、调试工作。

        (2)到货前,实验室要做好各项准备。包括阅读技术材料,准备场地、环境及辅助设备、专用工具、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

        (3)验收时发现有数量、质量问题,应及时转到设备科,由设备科负责索赔。

        7、各实验室对购回贵重仪器,除了指派专人管理使用外,还要按规定建立齐全的档案材料(原申请报告、批示文件、说明书、技术资料、管理卡片)归档,送交校档案室保存。每学年要把使用卡片,送交校档案室和设备科归档。

        8、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如果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就必须报请设备科协同系实验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并作出必要的记录。

        9、因技术落后,损坏、维护运行费用过高,而没有修复,使用价值的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报废、收回残值。报废工作要按规定经过设备科审核,报请校长批准,由校档案室备案。

        10、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行费用由中心的设备维持费中支出。

黄冈师范学院数学应用与信息处理综合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