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发布人:数学示范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5   动态浏览次数:60

为了保持实验室的环境整洁,培养学生严谨有序的科学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要求:

        1、不准在实验室、预备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随地(或向窗外)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垃圾一律放在清洁篓内,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2、不准在墙壁、门窗、玻璃上乱写乱画、乱刮、乱敲;不准将脏物、脏水污损墙壁,严禁在墙壁上踏脚印、印手迹等。

        3、不准在实验台、桌椅等公物上写字、画画,严禁用小刀及其他利器在其上刻字、刻画。

        4、走廊或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室内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要保持无积尘与蜘蛛网等。严禁在实验室内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随手丢弃烟头、食品和饮品及其包装。

        5、实验结束时任课教师应要求学生整理实验桌上的实验器材,关闭计算机,将实验桌椅摆放整齐,清理实验桌上和周围地面上的杂物。

        6、对违反上述规定,轻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按违纪给予严肃处理。

 黄冈师范学院数学应用与信息处理综合训练中心